江南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次 来源:本科招生办公室 本科招生办公室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所属学科

门类

所属本科专业类

招生计划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0-6

物联网工程

工学

计算机类

0-8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电子信息类

0-1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电气类

0-8

自动化

工学

自动化类

0-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类

0-16

数字媒体技术

工学

计算机类

0-14

制药工程

工学

化工与制药类

0-6

药学

医学

药学类

0-8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学

0-16

工商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0-16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教育学

教育学类

0-10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学

教育学类

0-16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0-8

音乐学(师范)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0-8

舞蹈编导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0-8

法学

法学

法学类

0-16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申请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为江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表现良好,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人限报1个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各招生专业限报条件详见附件1。

3.各专业对申请人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南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admission3.jiangnan.edu.cn:3001/recruit/signUp),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注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不接受线下报名。

五、选拔方式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其中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专业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发布。

六、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报到

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培养和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2.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生资助、收费等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以学校信息公开网收费公示为准。

九、毕业和派遣

1.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学生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十、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一、其他

1.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2.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江南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限报条件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门类

专业类

限报条件

1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酿酒工程专业不得报考

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工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得报考,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和电气类专业优先

3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电子信息类

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专业不得报考,自动化类、电气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电气类

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5

080801

自动化

工学

自动化类

机器人工程专业不得报考,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类

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得报考,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数学类专业优先

7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工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不得报考,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专业优先

8

081302

制药工程

工学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不得报考

9

100701

药学

医学

药学类

1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类

11

120201

工商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专业不得报考

12

040104

教育技术学(师范)

教育学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专业不得报考

13

040107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技术学(师范)专业不得报考

1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15

130202

音乐学(师范)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编导专业不得报考

16

130206

舞蹈编导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师范)专业不得报考

17

030101

法学

法学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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