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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江南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10:42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舞广大实验室工作者参与到高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践活动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学院(含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粮食发酵工艺与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实验教育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⑴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健全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落实执行;有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建设近期工作计划和远期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充分,实验室建设成效显著。

    ⑵ 实验室管理队伍健全,人员的整体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实验室人员爱岗敬业,是一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实验队伍。

    ⑶ 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责任意识强,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落实,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等措施完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整改,妥善环保处置各类废弃物,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⑷ 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方面成绩突出;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齐全,各项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仪器设备管理良好,帐、物相符,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在90%以上。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⑴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跟踪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⑵ 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议中长期规划,参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程专业认证、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自制仪器设备在教学中得到实际应用,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参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⑶ 积极参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功能开发、新技术新方法建立与应用、提供高水平的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使用机时高,服务优质高效、响应及时,获得用户好评,无不良投诉情况。

    ⑷ 在推进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等方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与实验室相关研究课题,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取得显著成绩,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选先进的名额

    每个学院(单位)限报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1-3名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四、评选安排

    1.请各学院(单位)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于20201130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需报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箱:jnlabs@jiangnan.edu.cn,联系人:钱婷婷,联系电话:85329252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选,确定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后进行表彰。

    附件:1.江南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江南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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