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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寒假实验室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15/01/29 16:32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一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下,学校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验室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寒假期间,仍有部分实验室照常开展科研活动,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同时为保证新学期实验室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提示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2.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请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剧毒和易制毒化学品注意按规定储存,要做到专室专柜、双人双锁管理,无条件的实验室可寄存到校危险品仓库,联系人:徐贻学,联系电话:15052122528。

    4.乙醇、石油醚、乙醚等易燃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如有假期不使用的过量危险化学品请寄存到校危险品仓库。

    5.今年我校实验室出现多次管道泄漏现象,对楼下师生的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请各单位注意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废液处置,杜绝将废弃化学试剂直接倒入下水道现象。

    6.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以免被倾倒造成环境污染。寒假期间废液回收工作照常进行,为减轻后勤部门负担,请各单位在实验过程中有计划的减少实验废液的产生。废液回收联系人:范师傅,电话:13405753870。

    二、仪器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各单位可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大型精密仪器,可安排清洁机体、检测设备性能、整理使用记录等工作,保证仪器外观整洁、性能优良、档案齐全;对于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务必及时联系厂商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校验工作也可安排在期间进行。

    三、“改善专项”中“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和“实验室改造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原中央修购专项)中“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和“实验室改造项目”的申报启动时间未定,按照惯例此项工作会在开学一个月内开始,请各单位利用寒假时间对将要申报的项目进行梳理,为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假期工作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寒假安排每周两天上午值班,实验物资科分别于2月3日(星期二)、2月6日(星期五)、2月10日(星期二)、3月3日(星期二)对外开放。若有需要可随时联系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安排见值班表。

    顺祝大家身体健康,春节愉快!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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