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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改善专项设备购置执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7 14:44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受财政部科教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于近期对我校申报的2015年中央改善专项进行评审,并对我校2013年度批复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在2013年6月30日16:30前将“201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购置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稿)报送江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地点:行政楼A121,电话:85913566(13566),联系人:方焱,邮箱:fangyan@jiangnan.edu.cn

    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执行情况

    中央财政拨款情况,实际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如与原计划相比有调整的,请说明原因)。

    2.项目执行后产生的效益情况

    项目所购置设备产生的效益说明。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例如对本科教学、开放性实验、毕业论文、课余科研等取得的效益或成果。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范本附件可到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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