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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国库支付经费订购化学试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1 15:31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解决国库支付项目不能校内转账领用化学试剂的问题,实验室处与国药集团上海化学试剂公司多次协商沟通,解决办法如下:

    需要使用国库支付经费的老师可以在实验物资科单独预订化学试剂,由国药集团将订购的化学试剂送至实验物资仓库,并单独开具发票,然后由订购人员到实验物资仓库领取所订购的化学试剂和发票,最后由订购人员到财务处办理汇款、报销手续。

    订购时间:星期一、二

    领用时间:星期五1000点以后

    联系人:徐贻学、王世强

    电话:8591598115981)、853291012910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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