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23】10号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来源: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 无锡医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引进人员60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09:00-2023年2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公开招聘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jsfpc.edu.cn,接受资格初审。邮件主题及附件必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拟报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手机号(如:“C01+张三+食品科学+硕士研究生+13999999999”,不规范的报名材料均不作为有效报名)。我校会在收到邮件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邮件回复,请及时关注。

四、考核形式

考试方式及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1.岗位编号为C01-C18的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试讲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2.岗位编号为C19-C21的岗位采用试讲+实践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及试讲办法同岗位C01-C18。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人选。试讲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实践考核的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实践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实践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实践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试讲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3.岗位编号为C22-C23的岗位采用实践+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践,实践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实践考核办法同岗位C19-C21。在实践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实践全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考核办法同岗位C01-C18。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实践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实践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岗位编号为C24-C32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延期公告)。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面试的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fpc.edu.cn)进行公布。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五、聘用和管理

人事代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55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及14:30-17:30期间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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